通知公告
各县(市、区)委网信办(互联网行业党委)、人力社保局、总工会,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部、总工会,各县(市、区)电商协会,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总工会等四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嘉兴市职业技能竞赛暨百万职工技能大比武活动的通知》(嘉人社〔2023〕18号)文件,现将2023年嘉兴市职业技能竞赛暨百万职工技能大比武活动—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技能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技能竞赛活动由市委互联网企业工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经信局、市财政局主办,市电子商务促进会承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具体有关技术工作。为做好竞赛的各项组织工作,确保竞赛顺利举办,本次竞赛成立组委会(见附件1)。 二、竞赛方式 本次竞赛分初赛和决赛。初赛由各地组织实施,经选拔后组成一支代表队参加市级决赛,每支代表队参赛选手5人,领队1人,参赛选手数由承办单位视具体报名情况报竞赛组委会同意后可适当调整,竞赛组委会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三、参赛选手 参赛选手须是竞赛项目所涉行业人员且年满16周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在竞赛主办地行政区域户籍(或居住证)的; (二)在竞赛主办地行政区域参加社会保险(含单一险)不低于6个月的企业职工; (三)在竞赛主办地行政区域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职业农民等群体。 符合条件人员经各地选拔组织推荐,可报名参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浙江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的人员,原则上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已获得“嘉兴市技术能手”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相同赛项,技能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竞赛标准 竞赛标准参照全国、省有关职业技能竞赛的规程制定,考核命题以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技能等级标准三级为基础,并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能。竞赛以理论和实操形式进行,两项成绩均以60分为合格,并分别以30%和70%计入总成绩。其中理论知识部分采用闭卷机考方式进行,操作技能部分采用纸笔作答、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比赛技术文件(见附件2)。 五、竞赛时间及地点 竞赛时间:2023年8月19日(星期六)全天,上午8:15前报到。 竞赛地点:另行通知 六、竞赛奖励 (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理论、实操均合格),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职工选手,分别按10000元、5000元、3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二)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理论、实操均合格),对获前3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由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认定为“嘉兴市技术能手”称号;由市总工会核准后,认定为“嘉兴市技术操作能手”称号,并颁发相应获奖证书。 (三)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职业技能等级二级证书,获得优胜奖的职工选手,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职业技能等级三级证书。获奖选手已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职业证书的不再发放低等级证书,已有同等级职业证书的不再重复核发。 七、报名及联系方式 请各参赛选手将报名表(见附件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社保证明(浙里办拉取)、原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电子版白底免冠证件照,于7月21日前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嘉兴市电子商务促进会,秀洲区高照街道秀园路996号北科建创新园22幢205-2),同时报送电子表格。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后,将组织参赛选手进行网上报名。本次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竞赛期间交通、住宿费等费用自理。 联系人:孙超; 联系电话:15868327170(557170); 八、其他事项 (一)嘉兴市电子商务促进会将于8月5日-13日组织赛前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竞赛当日下午举行颁奖仪式,请参赛选手和各地领队参加。 (三)其他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2023年嘉兴市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嘉兴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